近期,证监会明确了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经统筹研究,证监会明确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4月1日起,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12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此次时点落定无疑意味着国内资本市场向外资券商、基金、期货公司真正敞开了大门,迈出了证券业对外开放的一大步,金融对外开放再次提速。 循序渐进 证券业开启对外开放大门 相比银行、保险业长达70年的发展历程,我国证券市场刚走过28年。1992年保险业已正式开启对外开放的大门,外资保险公司进驻,彼时,我国的证券市场才诞生不久。 1995年,中国建设银行、美国摩根士丹利国际公司等5家中外机构共同组建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成为我国首个中外合资证券公司。 2002年6月,证监会发布《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并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预示着我国证券市场开始循序渐进推进对外开放。 此次文件明确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以及外资股东的出资比例: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1/3;外资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超过33%,在我国加入WTO后3年内,该比例不超过49%。 两项规则颁布后,当年12月,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成为中国加入WTO后的第一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华欧国际证券由湘财证券和法国里昂证券合资组建,注册资本为5亿元,其中湘财证券持有67%的股份,里昂证券持有33%的股份。 与此同时,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2.1亿元,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3.3%,荷兰投资(ING Investment Management B.V.)持股33.3%。 在华欧国际成立以后,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和瑞银证券等中外合资券商陆续获准组建。值得一提的是,最早组建的这批中外合资券商,发展大多不太顺利。 华欧国际内资股权在2006年被湘财证券转卖给财富证券,并更名为财富里昂证券;2014年,财富里昂100%股权被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收购,更名为上海华信证券,自此变为纯中资券商。而长江巴黎百富勤则由于中外方对合资公司的发展方向产生分歧,加之国内熊市开启,IPO一度被暂停,长期经营不善下,2007年,法国巴黎银行将其持有的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公司的33.33%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长江证券。 此外,由上海证券和日本大和证券株式会社分别持股66.67%和33.33%,成立于2004年的海际大和,也在10年期满时走到尽头。公开资料显示,海际大和证券长期业绩低迷,成立10年时间有6年都处于亏损状态。2014年,大和证券将其所持股份转让给上海证券,海际大和更名海际证券,大和证券就此退出中国市场。 之后多年,中外合资基金公司数目逐步扩大,合资券商的发展却几乎停滞不前。直至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明确提出,将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要求加大开放力度,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释放新的信号。 随后,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宣布了证券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时间表: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并表示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是证券公司,将在年底前推出措施——不再对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 2018年4月末,《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出炉,证券业对外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具体来看主要修订了5个方面内容,包括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统一外资持有上市和非上市两类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完善境外股东条件、明确境内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身份变更导致内资证券公司性质变更等相关政策。 在今年7月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我国宣布将提前一年全面放开金融业股比限制。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再次宣布,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至近日,取消限制时点尘埃落定。 借力政策东风 外资券商跑步进场 新时期的金融对外开放举措同样引得一批外资券商蠢蠢欲动。 瑞银、野村控股株式会社、摩根大通等成为《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颁布后第一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材料的企业,拟持股比例均为51%。 去年11月,证监会核准瑞银集团增持内地合资证券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持股比例由24.99%增加至51%。交易完成后,瑞银证券的股东方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瑞银集团(51%)、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3%)、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4.01%)以及中国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99%)。瑞银因此成为首家通过增持股权以实现控股合资证券公司的外资金融机构。 今年3月末,证监会又核准设立了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摩根大通证券的注册资本为8亿元,其中J.P.Morgan International FinanceLimited出资4.08亿元,占比51%;野村东方国际证券的注册资本为20亿元,其中野村控股株式会社出资10.2亿元,占比51%。 近期,曾败走中国市场的大和证券再次发起冲击,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在中国境内新设立控股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其合作对象包括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熙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等,目前其申请材料已获受理。此外,还有多家合资券商排队待审,联信证券、金圆统一证券、方圆证券、瀚华证券、华胜国际证券5家拟设立合资券商已于2019年5月17日收到证监会第一次反馈意见。 可以想见,随着证券业全面对外开放,必将有大批外资券商涌入国内资本市场,尤其是外资控股券商的增加,这无疑会给国内证券公司带来冲击。 市场上通常更愿意用“鲶鱼效应”来形容外资券商所带来的影响。A股市场正在蜕变为一个开放的市场,无论是在市场结构、估值方式还是产品体系等方面,都将和国际市场接轨。相比国内券商,外资券商有着雄厚的资本实力和更为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他们将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理念,也倒逼国内券商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掌握国际资本市场的规则,提升在激烈竞争环境中的生存能力。 对此,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外资券商进入同样将再一次面对水土不服等问题,目前仍有早期成立的合资券商面临亏损局面,挑战也是必然存在的,外资券商仍将经历一段适应期,这对于国内券商而言则是一个缓冲期。目前,国内券商在本土资本市场渗透率极高,短期内不易受到威胁;而外资机构基于全球视野、全球化标准化交易和清算系统的优势,可能会在争取国际国内投资机构、高净值个人客户上有所作为。 银河证券今年发布的一份研报指出,外资金融机构在混业经营、市场化机制、机构客户服务以及产品定价能力和创新等多项领域具备优势,对我国金融机构同质化的业务模式构成冲击,或将压缩我国金融机构利润空间。但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也将有助于国内金融机构学习其先进的专业经验和管理机制,推动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改善、业务模式的变革和经营效率的提升,长期助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引进来”同时,我国监管部门还在积极推动国内金融机构走出去,主要措施包括鼓励券商跨境业务试点、收购和参股境外机构等,以丰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提升国际竞争力。目前,获批跨境业务试点的券商累计已有9家,分别为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和中信建投。 毫无疑问的是,证券业对外开放趋势已势不可挡,风险、挑战与机遇并存将成为国内资本市场的真实写照。在稳健开放步伐下,中国资本市场也将开启新的篇章。 (作者:陈天伦,来源:《中国资管评论》) |